委托拍卖——送拍委托
将藏品照片和其他相关资料发送电子邮件至征集专用邮箱:dingtianzj@126.com或邮寄至本公司征集部门:天津市和平区睦南道145号,邮编300050,请注明您的姓名、联系电话、作品相关资料。也可直接拨打征集专线86-22-83520709,进行咨询和预约。
业务部门在收到您的藏品图片后将进行初审并联系送拍人,约定当面咨询时间。
专家现场鉴定:在约定的见面时间,将有专家对您的藏品进行现场评估鉴定,确定是否适合本场上拍。如果适合上拍将现场签订委托拍卖合同。
委托人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公司拍卖规则,并对自己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行为负责。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拍卖其物品时,若为自然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或护照,与本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若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持有效注册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合法的授权委托证明文件,与本公司签署委托拍卖合同。
委托人就其委托本公司拍卖的拍卖品不可撤销地向本公司及买受人保证:
1、其对该拍卖品拥有绝对的所有权或享有合法的处分权,对该拍卖品的拍卖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著作权权益),亦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其已尽其所知,就该拍卖品的来源和瑕疵向本公司进行了全面、详尽的披露和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或虚构之处。
所有拍卖标的均设有保留价,保留价以人民币表示。保留价由本公司与委托人通过协在委托拍卖合同中确定。保留价一经双方确定,双方均不得擅自更改,并对保留价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其更改须事先征得对方书面同意。
本公司对拍卖日期、拍卖地点、拍卖场次、拍卖条件、拍卖方式以及通过图录、新闻媒体或其它载体对任何拍品作任何内容说明等事宜拥有完全的决定权。 除委托人与本公司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授权本公司按落槌价百分之十扣除拥金并同时扣除其他如图录费、装裱配框费等各项费用。如果某拍卖品的竞投价低于保留价而未能成交,本公司不收取其他费用。
如买受人已按本公司拍卖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购买价款,则本公司应在收到全部购买价款三十天内以人民币形式向委托人支付出售收益。
如拍卖品未能成交,委托人应凭委托合同自拍卖日起15日内内取回该拍卖品(运费自理),并解除委托合同。拍卖人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所有内容以本公司拍卖规则为准)